承諾的勇氣
這天,海太太在書店cafe等著先生和小孩去上洗手間。面前的桌上前人留下了兩本書:《1001questions to ask before you get married》和《101Things I wish I knew When I got Married》。不知道留下書的是什麼樣的讀者:待嫁娘?為子女籌辦婚事的父母?閒著無事,海太太隨手翻了一翻。作者列出所有一般人可能想得到的問題,從「另一半是父母的乖寶寶?」「兩人都要小孩嗎?」「政治觀點?」「對精神外遇的看法?」「宗教對你有多重要?對他呢?」…鉅細彌遺。海太太不免心生佩服:哇,這麼多事我想都沒想過。現在也都來不及了,婚已經結了十幾年,孩子都生了。可能是因為是春天,那些書讓她想到家裡那些優秀且美麗的未婚表弟妹外甥子女們,以及關於婚前同居這件事。
這個時代男女的感情和婚姻面相跟父母那一代都大不同,住在一起或「試婚」已成務實的常態。根據統計美國有百分之七十的男女有婚前住在一起的經驗。那種約會後(明明第二天就要再見面)兩人難分難捨的畫面只見於雙秦一林年代的電影(什麼!連雙秦一林也不知道,那是民國…年,總之,古早的事。)現代的父母思想開明,海夫婦一位年紀稍長的朋友就說:「我女兒長到二十三、四歲,她若要搬出去和男友住,我舉雙手贊成。」
認識先生的那年冬天,海夫婦兩人一起搬進一幢位在一條叫「常春藤」上的紅磚房子,開始住在一起。 一開始,海先生有所猶豫,跟前女友分手的經驗,那種感情破裂後還得同處一個屋簷下的尷尬, 讓他不免考慮得比較長遠。而海太太不是不怕死,只是天真過度,竟一天天地把個人用品搬了進去。
接下來近兩年裡,兩人夏天種花種菜,冬天賞(鏟)雪。彼此南轅北撤的個性和生活習慣難免有衝擊,還好雖然不時有發出驚歎加問號的反應,但還不至於到把對方嚇跑的程度;更何況在戀愛的魔力加持下,所有的差異看在情人眼裡要不就染上一分朦朧美,要不就「相信慢慢可以感化對方」充滿自信。(等她讀到「不要冀望改變對方」那一類感情的定律時已經是後來的事了。)總地來說,海夫婦的同居生活:有時鬥嘴,大多快樂,不久後走入婚姻也就自然不過了。
書上說:同居不是為了省房組和約會的交通費,而是婚姻的前奏,藉此讓你更了解對方。(話雖這樣說,海太太當年為留學而存的儲蓄沒在兩年內花光,不能不感謝先生提供住處的方便?歐,不,她的聰明。)
的確,情侶一個星期見幾次面,數通電話,簡訊加視訊,就算認識了好幾年,真的了解對方嗎?你知道外貌楚楚的他,上廁所從不掀開馬桶座圈,髒衣服髒襪子塞滿床底。談吐溫文的他,電話裏對父母惡言相向。生活習慣是一回事,還有更大的像是兩人的金錢觀、育兒觀、宗教觀、價值觀、人生追求、父母照顧、解決問題的方式和眼光,甚至政治立場對你有多重要?千萬不要小看這些問題,親兄弟都會因為藍綠支持立場不同,共處一室而十幾年不說話呢。
有人把同居比成試車,試過才知道性能如何。海太太覺得那是個爛比喻–車子沒有感覺,不喜歡不滿意可以馬上脫手,它不會受傷。而人是有感情的,遑論朝夕相處下來的依戀。海太太看來,同居除了讓對方赤裸裸的在你面前現形,減少婚後的認知差距,也幫兩人提早件建共同的生活模式:如何分擔家事,你煮飯,他洗碗,你清理房子,他負責倒垃圾;在這個兩人的Team裡相輔佐。婚前住在一起的好處還有,就算最後發現彼此無法相處,不得不走上分手一途,你可以立即打包叫車搬家,比起婚後的財產兒女雙方家族感情糾紛、複雜的離婚手續相形單純得多。
當然同居也不是預防針,打了之後就保證婚姻長長久久。相反的,根據美國健康數據中心的報告:婚前同居的情侶婚後的離婚率甚至比沒同居過的高一點。關鍵在於很多同居的伴侶,因為:都已經住在一起了,就結婚吧,就算已經知道有問題,也鄉愿地下了賭注,希望婚後問題會自動消失。(海太太覺得奇怪的是:這樣的夫妻後來有離婚的勇氣,當初卻沒有緊急煞車的決心?是不是因為結婚後再也沒有退路,反而把很多人心底那份解決的意志給逼了出來?)
婚前住不住在一起是很個人的事,兩個成人覺得適合舒服就行。不管後來因為時候到了(為了計畫有孩子,或考慮法律和社會規範提供的安全感)去結婚,或者終身住在一起成永久伴侶,如沙特和西蒙波娃,都是個人的決定。海先生有位同事與女友同居多年,孩子都一歲多了,依然選擇不結婚。「我們覺得時候到了想結就會結,不會是因為一張紙合約、或是住在一起有多久,有沒有孩子…。」他們說。
不管愛情的形式是什麼:同居、結婚、與同性或異性,對感情認真的伴侶都會發現:住在一起時的問題不解決,婚後還是一樣要去面對。如果現在無法忍受他的衛生習慣或價值觀,最好誠實地把它們拿出來討論,找出共識。不要高估自己對另一半的容忍度,就有人結婚後因為再也無法忍受對方牙膏從中間擠而求去。
不管學習了多少愛的課題和溝通的技巧,海太太信服的是,兩人生活最重要的前提在於:你是否有承諾的勇氣,是不是有想跟這個人一起走下去的決心?回憶和先生剛住在一起時,海太太堅持把從台灣搬來的CD和書都標上自己的名字縮寫。有很長一段時間,她的背包裡除了錢包書和筆記本,甚至一直放著護照。那份自以為不受牽絆,隨時可以離去的瀟灑,其實透露著她對從此在異國安身立命的恐懼,以及對兩人的未來不確定、不願意許下一生承諾的猶豫。
一旦兩人決心一致了(加上把那一千零一條問題也都考慮過。哈。)就不妨敞開胸懷,享受兩人世界吧。心血來潮時,清晨三點可以把對方挖醒,一起去吃清粥小菜。下班可以有人一起回家,生病有人在旁邊守候,忘了帶鑰匙可以按門鈴…。
Happy living together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