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埃琳娜·費蘭特(Elena Ferrante)的隱私

my-brilliant-friend_612x381-3打從義大利小說家埃琳娜·費蘭特(Elena Ferrante)以《那不勒斯人故事》(Neapolitan Novels)三部曲等書暢銷席捲西方文壇,各方對這位以筆名寫作,堅決保護隱私,從未公開過個人照片或受訪的神秘作家當然充滿 好奇,好奇心能殺死一隻貓,不斷鼓漲下,終於,一位義大利記者從挖掘費蘭特的房地產與繳稅紀錄中,宣稱發現了她的本尊是一位義大利譯者。

媒體這種完全漠視對方保護自我隱私意願的惡行,令人討厭。

夏天開始閱讀以來,如《紅樓夢》等大部頭小說的繁複人物表,費蘭特筆下的那些集貧窮、暴力、尤其女性情感與友情於一體的那不勒斯人故事,叫人欲罷不能。

創作者的真實身份根本不重要,真正想更認識這位作家的讀者,期待的是將於十一月出版的Frantumaglia: A Writer’s Journey,本書收錄了費蘭特有關寫作的手札、筆記、散文和書面訪問。

Ps.天氣大好的十月有點忙,詳細書介等再多讀幾本後,有空再補。

讀梅.薩頓(May Sarton)隨筆

IMG_1809(五月的杜鵑與門口的天使
Photo by Chiuying)

這幾天都在讀詩人與小說家梅.薩頓(May Sarton)的海邊日記“The House by the Sea”。這是我讀的她的第二本日記,前一本“Journal of a Solitude”啟發撫慰我至深,珍愛的一本書,不斷拿出來翻閱。她極為個人的書寫雖然只會吸引某些特定的讀者,還是忍不住有機會便推薦給覺得會懂的人。Solitude一書寫她在新罕布夏鄉間Nelson的獨居生活,目前讀的這本,是五十歲的她買下緬因York海邊房子後的獨居札記。

海邊這棟房子座落在高坡上,面對大西洋。獨居的Sarton有一片需要拔草、種植與照顧的庭園,一隻隨自己高興進出的貓,還有一隻每晚睡在她腳下、早上定時喚醒她去散步、溫穩忠實的狗。規律出現的還有她的園丁以及Sarton不時會接來一起過節小住、年邁失智的多年女伴侶、詩人Judy Matlack。

跟上本書一樣,嚴格上說來,Sarton並非完全離群索居,孤寂生活;相反地,她不時外出演說授課,也有鄰居、友人,甚至讀者慕名登門造訪。但基本上,她過著一種單純而規律的生活作息,同時,透過園藝、閱讀、書寫和與文友書信往來,精神生活保持非常活躍與豐富。獨自在海邊老房子過日子,她得面對四季尤其嚴冬與現實生活的種種挑戰,最重要的是有許多時間與自己對話,正視與檢視獨處的挑戰和重要性,這是她的札記深深吸引我的原因之一。她說:“We have to dare to be ourselves, however frightening or strange that self may prove to be.” (我們必須勇於做自己,不管這個自己有多可怕或怪異..)。

雖然是日記,Sarton的書寫內容深具可讀性,她寫與年輕時在法國結識的英國作家伊麗莎白·鮑恩(Elizabeth Bowen)、赫胥黎夫婦( Julian and Juliette Huxley)等人的情誼,寫人性、愛、寂寞、自我懷疑、老年、自然與對許多社會議題的思考。極早出櫃的她有前衛自主的靈魂,卻毫不局限於女同志題材的書寫。她的文字敏感溫暖又睿智,是令人傾心的文風。今天讀到,她接到如母如姐妹的摯友Celine逝世的消息,寫她最後一次見到Celine,對方已嚴重失聽,「我坐在她腳前的小板凳,她傾前靠近,但還是聽不懂我在說什麼,自己也講的疲憊不堪。無法跟她溝通讓我感到很難過,太遲了!她看起來像一隻可憐悲哀的老猴子,但想活下去的力氣和意願還在⋯⋯」讀起來很驚心。

“All we can pray is not to outlive the self.” 我們能祈禱的是不要活超過自己,當那個行動自如、意識清楚的自己消失時,就是該走的時候,不要緊抓著殘留的那口氣,那絲想活卻已經身不由己的絕望。

然後就讀到楊絳逝世的新聞,活得淡泊勤實,走得了無牽掛,我們仨團圓了。這樣好。

永不消失的最後一口氣——讀《When Breath Becomes Air 》

breath becomes air

英文閱讀上,今年我想以一本文學接著一本非文學的方式,接觸不同題材的新書。選書的方式跟以往相似:喜歡的作家不錯過,透過書評書介,親友推薦,先試閱感興趣的,讀得進後再下載或訂購全書。幸運地,一月至今,讀過的幾本新書都很精彩。

讀完《When Breath Becomes Air 》,放下書,情緒飽滿,先生正好打電話來,聽出我的鼻音:「你感冒了嗎?」

講完電話,外面雖兩度C,我還是決定出去散步,讓自己沈澱一下。

這是一本讓人流淚卻又充滿希望的回憶錄。

第一章第一句:

「我翻著電腦掃描的片子,診斷很明顯:肺部鋪著無數的腫瘤,脊椎變形,肝臟一大片都被遮住了,癌,遍佈。那是我神經外科住院醫生訓練的最後一年,過去六年以來,我看過不少這樣的片子,對於這樣的病人有效的治療極罕,而這些電腦掃描不同之處在於:它們是我的。」

自述者是時年三十六歲的神經外科醫生Paul Kalanithi,剛完成長期而嚴格的醫療訓練,人生來到最豐收的巔峰處,卻發現自己得了肺癌第四期,從此人生逆轉,走向最後一段旅程。

回憶錄的上半部,印度後裔的Kalanithi描寫重視教育的父母如何決定從東部搬到亞歷桑那州,沙漠生活的青年期,對文學、語言、哲學與人生意義的熱情與思索,進入史丹佛大學拿下英文與人類生物雙學位後,至劍橋大學繼續進修,他的碩士論文主題,研究的是對生理與精神關係同樣滿懷興趣的詩人惠特曼。不斷探索著:人類用來表達生活經驗、愛、飢餓與熱情等等的語言,跟神經元、消化道和心跳有什麼樣的關聯?生理學、道德、文學和哲學的交集在哪裡?然而,與一位醫學院老師討論後,Kalanithi發現在文學裡研究神經科學的侷限,決定改念醫學,主攻神經外科。

經常二、三十個小時連續無休的手術與看診,第一次動刀的緊張,清除一顆惡性腫瘤的快感,第一個病人死去的憤怒⋯⋯,六年密集嚴格的訓練,Kalanithi期許把自己準備成一位最優秀的神經外科醫生:「技術優異是必備的道德。」精湛技術之外,他不忘檢視作為一個醫生的專業、人性與道德:只要毫釐失誤,刀下的腦部手術病人可能從此癱瘓或失去語言能力,某種程度,外科醫師如上帝。他省思:每一疊厚重的病歷代表著一個人的病史與生命史,但動刀前,忙碌異常的醫生有多少人仔細地把病歷閱過?他想著:如何人性而科學地跟家屬解釋病人病情,宣告存活率?他質疑:(當病人說:「我的醫生說我剩六個月壽命..」)那些給確切數字的醫生以為自己是誰?是誰教他們統計學的?他擔心自己變成托爾斯泰筆下那種刻板醫生:「斤斤計較空洞的形式主義,專注於機械性地治療疾病,完全錯失人性的意義(「一群醫生進來探視她(托氏筆下女病人),法語德語拉丁術語滿天飛,互相指責,開一大堆藥,卻根本不知道她得了什麼病…」)

第四年訓練時,Kalanithi醫生看到很多同學轉行到比較不那麼辛苦的領域(放射科或皮膚科),可以有比較人性的工作時數,薪水比較高,壓力比較小。他留下了:「我從來沒有懷疑過,為什麼選擇這份工作,它值不值得。保護生命——不只是生命還有一個人的身份(靈魂)是神聖的。「我最高的理想不是解救生命–每個人終究都會死;而是引導病人或他的家屬去了解死亡或某種疾病。Kalanithi醫生的努力與研究獲得該領域最高獎譽,他的老師對他說:「(只要你願意去)全美任何醫療或研究機構任你挑。」

就在這時,這位專業、投入、自省、深思、無疑可以拯救許許多多人生命的優秀醫生,人生卻被肺癌扼然中止。

這也是書的後半部,Kalanithi醫生詳細描寫他的病情、治療過程與面對死亡。

身為醫療人員,科學訓練之下,他沒有一般病人的否認或憤恨期,沒有問「為什麼罹癌的是我?」(百分之二十的肺癌跟吸菸無關也不確定病因)了解自己的病況後,他立即投入治療,正面與癌症交手。然而,無論對疾病多熟悉,受過多紮實的醫療訓練,生病的許多真實面向要直到自己成為病人後,才具體起來。Kalanithi醫生才發現,化療後「東西吃起來都像摻了鹽」,攻擊癌細胞的化學物同時吞噬掉人的精神體力,他贏弱得甚至舉不起一只空玻璃杯。遑論垂手可得的新職位:主持有百萬基金的實驗室,六倍的薪水,湖邊美麗的房子….,在死神面前,一切都成幻影。

一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年,Kalanithi醫生持續工作,即使最後坐在輪椅上,化療中,他與分秒有限的時間和體能奮爭,持續寫這本書,希望以醫生兼病人的身份,幫助其他患者了解肺癌這個疾病及其治療過程,最重要的:「去面對死亡,檢視,並接受它。」這期間他與內科醫生妻子決定生孩子,當太太問他:「到時得跟孩子道別不是會讓你的死更痛苦嗎?」他答:「如果那樣不是很棒嗎….」他與妻子皆認同:「生命不是在於避免受苦,而在於創造意義。」

充滿文學涵養的筆觸與科學真實的書寫,這本書沒有歌頌英雄,Kalanithi醫生甚至毫不掩飾自己那些軟弱的時刻:第一次發現自己得了末期癌症;重病所迫,最後一次執行鍾愛的外科手術,走出醫院時…,他哭了。他是一位醫生,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病人。當癌細胞轉移到大腦,身為一個神經科醫生,他太清楚大腦被侵壞後,作為人卻無法思考表達之(無)意義,三十七歲的他決定:不插管不裝呼吸器,安寧照顧。當那一刻到來,他安詳地跟妻子說:「我準備好了。」

罹末期癌症,「足以稱上悲劇,卻也是可以想像的。」Kalanithi醫生對友人如此說。

生命的意義何在?既然人到頭不免一死,又何必努力?對此大哉問,Kalanithi醫生說「是的,牌已注定,你會輸,你的手氣或判斷會出錯,但你還是得努力去贏…你永遠不可能達到完美,但你知道可以朝著那一條漸進線不斷奮鬥…。」

幾乎是一口氣讀完這本書,不記得上次是什麼時候,有一本書令人如此震動,閱讀之間與讀後都忍不住跟家人與身旁好友分享。看完Kalanithi醫生臨終的影片:醫院走道裡的年輕身影,與妻子年輕充滿活力的合照,逗戲胸上即將永別的女兒,虛弱地躺在老父的腿上⋯⋯;我的淚又簌簌而下。希望中文版很快問市。

詳細書訊:When Breath Becomes Air

關於愛與失去的溫柔記憶《The Light of the World》by Elizabeth Alexander

light of world

先生和兒子去滑雪那天,我在新罕布夏的一家咖啡店裡,讀完了詩人伊麗莎白.亞歷山大(Elizabeth Alexander)的回憶錄《The Light of the World》

早上的雪正慢慢地停,室內很溫暖,只當偶爾有客人推門進出時,刺骨寒風襲入。

伊麗莎白.亞歷山大是耶魯大學文學教授、詩作曾獲普立茲文學獎提名,一般更熟知的是2009年她在歐巴馬就職典禮上朗讀了詩作《Praise Song for the Day》。

新書《The Light of the World》是詩人追憶與丈夫Ficre的愛情與婚姻的動人點滴。

迴異於伊麗莎白.亞歷山大出身華府的政治與文教家庭背景,Ficre出生於東北非的厄利垂亞,年輕時因內戰成了難民,輾轉歐洲後來到康州的New Haven。是畫家也是主廚的Ficre在詩人妻子筆下,能講七種語言,對藝術、音樂、食物、親友與生命充滿熱情。兩人不僅是夫妻、愛人、親人,更是一對 身心靈契合的靈魂伴侶⋯⋯。Ficre不幸在五十歲生日剛過數天驟逝於自家地下室。

十六年的婚姻對一對相愛相知的人而言,太短了。

伊麗莎白.亞歷山大栩栩如生地追憶兩人從相識到相思的生動細節,以充滿詩意與溫柔的筆觸描述他們的婚姻,與孩子的深刻互動,來自龐大友誼與親情的慰藉,是 一段有關音樂、繪畫、舞蹈、美食、孩子、非洲、親友⋯⋯的豐富生命,也是一本寫愛與失去的作品。出版至今已獲各種好書選獎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進一步查閱。

書最後的讀者問答,伊麗莎白.亞歷山大對想投入愛情關係的年輕人提供了珍貴的建言:

你永遠不知愛何時會出現轉角處,保持用心,留意。

找到愛情之前:把自己活出最好最豐富的樣子,盡情去探索和嘗試你喜歡的活動與想法。

走入感情關係後:愛是一座需要培養照顧的花園。即使失去另一方,你並沒有失去他(她)曾給你,以及你曾參與的那份愛情,那是永難磨滅的。

蓋上這樣一本溫暖又讓人有點心酸的書,離開咖啡屋去接滑完雪的先生與孩子前,我為他們各帶了一杯熱拿鐵與熱巧克力,推開門,走入颳起強風的冰天雪地。

詳細書訊:The Light of the World

永遠不要活在別人的期待裡–讀“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”

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

先後讀了奈及利亞作家Chimamanda Ngozi Adichie的“Americanah”,以及華裔作家伍綺詩的“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”,種族、膚色、中美聯姻、父母的期待⋯成為最近家裡的話題。尤其後者,因為內容的關係,餐桌上不免跟兒子聊了起來。

「這本書的故事發生在七、八零年代,大約就是人類第一次登上月球前後,有位家政老師的女兒,決定走跟母親以料理家事為主的生活完全不同的路,她努力唸書跟男同學競爭,夢想上醫學院日後當個醫生。當她如願讀上哈佛女子學院時,因為認識了一位華裔的年輕教授,很快結婚了,她也中斷學業,走入家庭,就跟她母親當年一樣。女孩雖一度努力回學校完成夢想,但因為再度懷孕而失敗,只好把夢想全寄託在聰穎的大女兒身上。而為了討母親歡心,聽話的女兒壓抑忍受,終於埋下了悲劇的種子…。」

「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?」大要說完,愛說教的我當然要問一下兒子。

「告訴我們,永遠不要活在別人的期待裡,你沒有義務幫別人完成夢想,即使對方是你至愛的父母…。」

當然,前面講的只是這本書的大概。父母來自香港、移民第二代的伍綺詩這本一炮而紅的的處女作,除了講父母假「為了你將來好」其實是自私的期望會壓死小孩,還有其他,包括那個年代白人小鎮裡,中美混婚的困境,所受的歧視,以及,人對「異同」的追求—我們要的是一個極度相異的對方以掙脫(或拓展)自己,還是一個相似的膚色與背景,以求熟悉與安全?

時代不同,加上東岸較深遠的文化歷史,幸運地,我所居住的小鎮,居民普遍友善有一定修養,書中那個年代那種小鎮的保守,對東方人車子丟石頭,混血小孩在學校格格不入等歧視現象已罕見。相反地,東方人聰明勤奮,類似「東方人數理基因強」、「亞洲父母教養有一套」、「哈佛名額都給你們這些優秀的東方子女給佔據了」等,成為新的東方移民印象之一。傳播無距的現代,年輕的美國一輩對中國強大稱奇好奇,對亞洲的熟悉度與興趣較以前有增無減。當世界局勢快速改變之下,美國這個民族的優越感不斷被挑戰,正進行著前所未有的改變。

當然,不時還是會碰到像那個在超市工作的中年白女人,不管你問她什麼,一定回「pardon me?」要你重複,對其他顧客則聽覺無誤。或者,對你像卡帶播放,每句話都放慢速度講的老人,讓你感覺他不僅懷疑你會不會講英文,也懷疑你的IQ。

而偶爾,也會被白目地問到類似:「聽說你們中國人什麼都吃?是真的嗎?」心情好時,微笑不語,當笑話,或解釋一下中國與台灣的不同。心情惡劣時,就毒舌地:「對啊,而且最愛吃白種美國人。」看對方笑容瞬間僵凍。

不論所處何地,作為一個少數民族或群體或個人本不容易。歧視是一種對自己文化或能力的高傲優越感,對其他人或文化的誤解或不解。更多時候,歧視是個人修養問題。種族歧視也從非白種人的專利,每種民族對生存條件較劣的外族,或多或少都有一種矛盾複雜的距離與心理。

即使是同族同文,我們要擺脫的還有成長環境、經濟條件、教育背景等不平。而種種之中,那個叫做「他人的期待」的重負,尤其是最親近的人的期待,有時,恐怕才是生命中最無法承受的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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