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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給成人的雪國童話–讀《雪兒》”The Snow Child”

剛出爐的這本小說滿足了我從小愛讀童話,以及對北方雪國的幻想。

這是阿拉斯加土生土長的作者Eowyn LeMay的初啼之聲,故事發生在一九二〇年,一對四十幾歲的夫婦,北遷阿拉斯加荒原去展開全新的生活,他們逃避的其實是傷心過往—一段纏繞不去、第一和唯一的孩子胎死腹中的悲劇。

抵達荒原之後,除了想像中絕美的天然景觀之外,阿拉斯加迎接他們的還有嚴寒無盡的冬天與艱困的生存環境。有限的經驗與技能下,Jake 和Mabel的第一個冬天很快面臨糧食殆盡,開墾農地自己自足的夢想破滅的困境。當冬天第一場大雪降臨時,失望中的夫婦好玩地堆了一個雪人,丈夫Jake為她刻了細巧的鼻子和嘴巴,妻子Mabel幫她套上手套和圍巾。第二天,雪人融化了,一個雪般剔透迷樣的少女出現。她有著如雪人細緻的五官,戴著Mabel的紅圍巾和手套,自稱Faina,山林之子。

Eowyn LeMay把一則關於一對老夫婦渴望孩子的俄國童話,賦予自己的魔幻寫實。她筆下的雪女有著真實的血肉之軀與感情,但虛幻迷離—-每年春天一來,她便消失無蹤,冬天來時,她又隨第一場大雪悄然出現。女孩在山林裡穿梭自如,獵物捕魚,純熟靈活。她保有少女的無邪與純真,同時,鎮靜而智慧,就像大自然一樣,巧緻與強壯並具。

這個極境裡的故事,最豐富的角色屬於大自然裡的鳥獸魚群,真正的人物不多,最主要的是Jake和Mabel的鄰居George和Esther夫婦。而Esther總穿著男人的厚棉工作服,耕種養植,殺雞獵熊,養大三個兒子,豪邁如男人,每一出場都鮮活生動。

隨著雪兒的來去,女孩長成少女,故事中的主要角色也跟著蛻變。其中George和Esther那愛捕獵,喜在自然中奔馳的小兒子Garrett,逐漸轉變成大男孩,終與雪女如一雙大地兒女墜入情網。

而從小相信童話,充滿想像力的Mabel則從長時佇立窗前,鬱鬱寡歡,與先生的關係沉默而距離,到隨著時間轉遞,下田種植,紮實生活,逐漸從悲傷中走出來;尤其雪兒的出現,給了這對夫婦重新做父母的希望與熱情,真正重生。

然而,愛之下,Mabel也有著母親與凡人的盲點,當她跟丈夫爭辯,想強留Faina在身邊:「她需要一個家,需要去上學,難道她不知道在這裡我們會照顧他,她只懂山林,如何在這世界生存?」而她丈夫則扮演著如讀者的旁觀角色,清楚地:「她懂得比誰都多,在山野生存的能力比我們都強。」Mabel做母親的控制慾望下,藏著其實是愛與創傷。而那雪的孩子則以連連退卻,喊不,逃離回應。愛的壓力一如每當火爐燃起,溫度昇高時,雪兒開始冒汗,窒息地:「太熱了,太熱了。」

虛實的內容外,這本書最吸引人的當屬作者筆下的阿拉斯加自然景觀。這片當時尚未被開發的處女地,有著最險惡的生存條件,但同時,原始極至之美,讓人屏息,也給了居住者存活的生機。沒有文明跡象,這片遠在世界盡頭的天地,有著最純淨的空氣,高朗的天空,藹藹白雪山頭下,夏天,雲杉林木裡,野莓叢生,野兔狐狸跳竄,是人們打獵捕魚開墾種植的世外桃源。冬天,白雪覆蓋,太陽近午才出來,短暫停留後,接著的是險惡的狂風驟雪,或漫長而冰寂的黑夜。

剔透美麗的故事與景緻,讀這本書,有如在下雪的冬夜裡駐足窗前,注視白雪在夜光下閃閃發亮,久久不願離去。

如勇者般活一次—讀”The Fault in Our Stars”

The Fault in Our Stars”The Fault in Our Stars”(暫驛《命運的錯》)是一則關於兩個罹癌年輕人面對死亡的愛情故事。週五開始讀,整個週末一頁接一頁,讓人又哭又笑,到了週日晚上,陪兒子讀完他的書,他入眠了,我竟忘了離開他房間,一口氣把這本讀完。捻燈離開他臥室時,就像有塊石頭壓在心上,久久無法釋懷,好好看的小說啊!

我們能永遠被愛?永遠被記憶嗎?時時刻刻在死神的陰影下過日是什麼樣的心情?是什麼樣的生命?這不是典型的抗癌書–那種描寫主人翁如何英勇戰癌的勵志書,而是寫一對在死亡威脅下,無所遁逃的青少年,如何承受著癌症末期劇烈痛處的同時,學習去愛,去忠於熱情,去對抗癌症這頑強的對手。它讓人思考許多殘酷而深刻的生死面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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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點英式幽默—讀”Three Men in a Boat”《三人同舟》

真的不誇張,讀這本書,我不時拍案叫絕,笑得像個傻子,幾度還把書笑掉在地上。

《三人同舟》(‘Three Men in a Boat, to say nothing of the dog”) 是純英國式的幽默。以我粗淺的認識,所謂英式幽默,出自一種站在距離外看自己,看人間百態的態度。英國人自我解嘲,也嘲諷一切,喜感不是插科打諢、扮小丑,而是語言上的運作。他們駕馭語言於極至,一語雙或多關,出口的是有內涵的冷笑話。這種幽默感需要廣博的知識做基礎,胸無點墨的人是很難有的,因此英式幽默和品味以及社會地位息息相關,通常擅長的也以知識分子居多。

《三人同舟》是這樣開始的:三個學養兼具但有點不知人間疾苦的英國紳士(加上一條紳士養的小狗)坐在房間裡抽煙談天,談著談著都發現自己的身體很糟,渾身不舒服(其實都只是偶有暈眩)。三人的結論:他們操勞過度,需要放大假休息(其實他們的工作聽起來比較像在打混)。經過嚴密(其實是瑣碎)的討論(其實是巧辯)後,三位先生終於一致決定乘舟,沿泰晤士河漫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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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的寄託–讀《心是孤獨的獵手》

不論處在任何時代,任何環境裡,人總需要抓住一塊浮木,好把心託付在那裡。《心是孤獨的獵手》裡,一個不言不語的聾啞人成為身旁四個孤獨者的心靈支柱。

以一九三零年代,美國南方一個磨碾廠小鎮為場景,書中四個主角—經營「紐約咖啡店」的餐廳老闆、持左傾思想的過客,關注種族平等的黑人醫生,與夢想掙扎的少女,各有侷限,心底都缺乏些什麼,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殘障的—-餐廳老闆帶著同情心旁觀一切,但感情與性向是謎;醫生懸壺濟世但與家人疏離,旅客是個不被瞭解的異議者,少女則急欲掙脫青春與貧困家境的窘境。孤獨是這四個人共同的特色,而鎮裡孤身的啞巴約翰.辛格,成了他們傾訴、信任,甚至希望的寄託。

四個人環繞著約翰.辛格出入,從他身上各取心靈所需,把這能言語的男人「視為自己創造的神,因為他是啞巴這個事實,他們可以按自己的希望賦予他所有特質…。」渴望被傾聽和了解的人,以自己的解釋去詮釋啞巴的一切,即使他只能沉默微笑。他們以自己的需要去賦予啞巴存在的價值。

辛格試著去了解周遭這幾個朋友—-他讀唇,買留聲機放音樂給女孩聽,無比耐性地用心和想像去了解這幾個人的問題;但他們於他和他於他們,並不具同等意義。啞巴同樣孤獨,心同樣需要有所寄託,然而他所創造的神,卻是一個住在精神病院的啞巴朋友—一個從各種角度看來,都毫無回應能力的對象。但辛格不管,他竭盡一切,一相情願地付出,有如一個饑餓極至的獵人,一旦盯上了,獵物是什麼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,他每走近一步就得到希望與滿足。

不理智的依賴天生就有殘缺,尤其當一個人把全副心神寄託在另一個人身上,而那支柱本身又是如此單薄時,關係更顯得危墜。因此,一旦聾啞智障不在了,辛格整個人、整個世界也隨之崩垮。

以大蕭條時代的南方為背景,《心是孤獨的獵手》作者卡森.麥卡勒斯想探討種族不平,當時興行的左傾思想等時代背景的企圖不小,然而故事情節並不是書的強處,真正使這本書獨樹一格,歷久不衰的是卡森.麥卡勒斯對人性的同情,以及對幾個角色的孤獨的刻畫。啞巴對另一個啞巴無理智可言的精神依賴,終以悲劇收場,尤其讓人傷感。而書中最出色的描寫,當屬女孩的蛻變,有著對音樂與生命的熱情,雖然啞巴這支柱不在了,她依然可以生動地走下去。讀完,想到卡森.麥卡勒斯寫這本書時只有二十三歲,只覺得,難以相信。

輕笑的沈重—讀《過於喧囂的孤獨》

離開台灣少有的幾個好處之一是,「資訊焦慮」減少了。

台灣特殊的速食文化,加上以前在媒體工作,對新書、新音樂、新電影需要一定的敏感,每天談的注意的,甚至有時夢到的都是宣傳訊息。

現在,距離遠了,即使是火紅的熱門書,電影或明星,聽了,頂多在心裡做個記號。因為離開了那個所謂的「圈子」,不必特意去反應。

這時,對美國的流行文化,倒可以像個正常的旁觀者,好奇但舒適地接收或丟棄。或許因為這個市場大而分散,再熱門的書,即使像《賈伯斯傳》,書店裡也就是擺一排關注,其他的重點新書依然龐多耀眼,因此經過時不至於因為被強勢宣傳強制行銷,膩得只想退三步。

以自己的速度看書聽音樂看電影,不用管評論你說我說,就像最近才開始讀《小團圓》,種種沸騰、關於張愛玲是否寫自己和胡蘭成的爭議已遠,只把它當做從小喜歡的作家久盼的新書讀,就算稍微想到這或真是作家自傳,也只多了份疼惜。

《過於喧囂的孤獨》大致也是這樣的。書買了很久了,前幾天整理書堆時,突然看到它靜躺在一角。

讀了才發現,這是少數會希望自己早一點讀到的那種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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