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海奕懂事以來,每當分享他的照片和訊息時,不管是在臉書或部落格上,甚至只是傳給他的祖父母看,我習慣先徵求兒子的同意。很難想像,有些父母能無拘無束、不管正負面地分享小孩的言行舉止或情緒,不知他們沒有想過:幾年之後,當孩子有閱讀、書寫和上網的能力,進入自覺性更高、更期待被尊重的青春期,也成了社媒的一份子時,發現自己曾被父母以某種樣子或角度呈現,會有什麼樣的觀感和反應?
這世上,沒有人能夠徹底了解另一個人,即使對一個在我們眼中單純天真的小孩也一樣。人之複雜,即使最精湛的文筆和畫面,最好的小說或電影都難以真實完整地呈現。寫親子散文集「與小猴喝茶」時,我以孩子出生後六年的成長為紀錄,主要書寫的是一個新手母親的感動與調適,挑選海奕的童年照片時,我很小心,盡量以他的童稚與動人片影為收錄選擇,兒子也知道我寫了他些什麼。書中雖提到一點海奕小時候社交似乎起步較慢,但主要琢墨於一個母親的愛、擔憂與應對,下筆時我儘量避免用「害羞」或「怕生」等標籤字眼,因為我真的不知道,即使孩子在那個年紀暫時沒有對其他小朋友表現出太多興趣,到底是真有社交障礙,還是大腦尚未發育到某個階段。若只因從外在看來,他好像比較不在乎熱鬧人群,但無損他的交友或人際往來,而我就直言他害羞或敏感或甚至發育遲緩,是不是太先入為主的斷定了?
當父母或長輩公開po出孩子說某個動作或表情,或上學因分離焦慮而哭鬧,或拿她或他與兄弟姐妹或其他孩子相比較時,基本上那是大人的主觀挑選(這句話好笑,那個表情可愛),再也不是客觀完整地呈現孩子的真實模樣。雖然,父母可以辯稱:也有貼出孩子可愛正面的照片,已達「平衡報導」;然而,正面與負面都是父母的主觀認定,基本上這樣的父母相信自己握有代言和決定孩子形象的所有權。或許,暴露孩子的可愛,甚至出糗哭鬧發脾氣,比較接近真實生活,也比較容易獲得讀者共鳴,滿足人類窺視他人弱點與隱私的欲望;那樣的暴露之所以有殺傷力,問題出在於文章的類型,如果型態是虛構的(很多小說的人物和情節更衝突、更具爆炸性),即使作者的家人或朋友可以輕易被對號入座,被書寫者依然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掩(保)護。然而,真實寫作或社媒分享並沒有這層保護力,照片或貼文裡提到的每個人,都是被坦露無遮的。擁有那隻筆或相機或錄影機,有發文能力的人,就擁有了如何呈現你的絕對權力,這對於沒有回應或自我解釋能力,也沒有發表空間的小孩其實極不公平。
《紐約時報》有一篇相關的報導,對於父母在社媒上分享小孩動態這件事,貼文與被貼文者雙方的看法有很大的差異:http://well.blogs.nytimes.com/2016/03/08/dont-post-about-me-on-social-media-children-say/?_r=0
文裡的調查發現,很多小孩不喜歡父母在社媒上分享他們的照片或生活,尤其如果他們的朋友正好也是父母的臉書或instagrm朋友時。至於父母分享的內容,小孩的反應有程度上的不同,比如:父母貼出他們在車後座睡覺、為功課苦惱的照片?他們的反應是:No(不行)。若是分享他們球賽贏球呢?Maybe(或許可以)。那麼,分享她剛剛為了洗衣服或整理房間而跟母親大吵呢?No way!(決不容許)
然而,對於分享小孩的負面照片或動態,父母也持有他們的理由:
「我貼小孩挑食(或訓練他們大小便的過程,或他們鬧脾氣或跟弟弟打架),是希望透過這些分享,提供給有類似情況的朋友解決的方法,或是安慰他們,讓他們知道:我小孩小時候也是這樣,後來都沒事… 」
父母以為他們分享的只是個人育兒的點滴,並沒想到那樣做暴露了孩子的隱私,也缺乏將心比心的同理心。這個世代的小孩本身也是社媒的一份子,嫻熟各種分享工具,試想,若換作他們貼出你在車後座睡覺流口水的影片,或你跟老公吵架的事,你會覺得好笑嗎?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,隱私被暴露更是不能承受之重,例如文章中引述,有個女孩,媽媽在她小四時設了個youtube帳號,放她唱歌表演的影片。最近,她國二的班上,有個男同學把影片挖出來播放,結果引起全班哄堂大笑…。
聽聽孩子的心聲:「分享前請徵求我的同意,若沒經過我允許,請不要分享我的生活或關於我的動態。」
當然不免反觀自己,如果呈現孩子的各種情緒與性格是分享的一個角度,那麼,像我這樣,偏重於呈現家人與生活的美好面,較少提及日常裡的困擾或問題,是不是也是一種個人的主觀與偏頗?如此說來,到底是那些基於商業目的或個人真性情,真實袒露甚至醜化家人的作者比較勇敢,比較起來我顯得軟弱,太顧慮著當事人讀到不會受傷或不舒服;抑或,如先生所說這也是正常的:「當你打開家門給人參觀,或請人來作客,一定會比較想呈現出家裡乾淨美好的一面。」(事實也是,雖然有很多家事要做、雜草要拔、家人的健康與安危要擔心,雖然也有想抱怨的時候,但我的生活真的平淡而平順,又在我眼裡,他們父子就是這麼優秀、四季的院子也真是挺美的啊XD)
不管我是忠於(我的)真實、或不夠大膽開放或顧慮太多,無論如何,依然相信,寫散文隨筆不同於小說創作,要議論批判當然可以,但必須盡量理智客觀。對我而言,以愛和善為出發點,尊重周遭的人,遠勝過譁眾取寵。當然啦,我也不希望海奕長大後,得像許多名人的子女,因為被父母當題材消費與剝削,而痛恨父母、心理受創。我既非名人,不必靠出賣孩子打知名度,而那般昂貴的心理諮詢費,恐怕也非我能付得起。